本词条有如下别名:兴安华夏,兴安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兴安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于2007年7月17日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协字[1999]1137号)批准成立。现有注册会计师10名。
主任会计师:刘德民 法定代表人:刘德民 合 伙 人:包赛玉、侯德福、王葆桉、王海宏、王新宇、武凤霞、杨明光、张洪文、张敏、左东江。
出 资 额:30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
其他执业资格:1999年12月1日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地 址:兴安盟富民北路23号 邮 编:137400 电 话:0482-8212143 联系人: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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