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除主营业务以外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活动,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按理来讲,该项目金额应该较小,但是正如其他应收款成了某些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上会计处理的“垃圾筒”一样,该项目也极易成为现金流量表上藏污纳垢的隐身地。有的公司收回了“别人欠自己的钱”,虽然这笔钱与经营无关,但仍记人该项目。有的上市公司将与关联方进行的大额款项往来,记入该科目。如某上市公司2001年报现金流量表上“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5942万元,主要为收到的关联方往来款,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近三分之一,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5634万元,主要为支付的关联方往来款,这种关联方往来款显然虚增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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