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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票



目录·什么是“个人支票”
·个人支票优点
·信用体系成为个人支票瓶颈




什么是“个人支票”

   个人支票的全称为“人民币个人活期支票”,是由在银行开设个人支票储蓄专户的个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其实质是一种以个人信誉为保证,并以支票为结算凭证的活期储蓄存款业务。

    在个人消费领域,现钞曾是惟一通行的结算工具。然而,随着交易范围、交易半径的不断延伸以及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交易笔数、交易金额的迅速增大,现金交易已带来诸多不便,也增大了银行体系的负荷。个人支票作为一种新的货币支付方式,与现金结算相比,具有携带便利、安全的优势,在不慎遗失或遇窃之时,失票人可通过银行挂失止付方式免于受损。个人支票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两种,消费者开设个人支票账户后,只需持支票簿即可在指定的银行储蓄所支取现金,还可办理转账结算或在商店购物及支付其它费用。

    个人支票不限定支付方式,可以用于支付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目前,很多地方银行卡系统还未联网,有时信用卡还会因电脑问题出错,个人支票比个人信用卡更安全方便。

    银行业内人土普遍认为,作为现金、银行卡之外的第三种金融结算支付方式,推出个人支票业务将是国内银行业加快与国际接轨、推进金融创新的举措,同时也将给用户提供更多的现实选择。

    据了解,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去年8月初推出的“个人支票”,除了在支票上盖有“个人支票”字样外,个人支票和普通支票没什么不同,在整个广东省都可以使用。

    个人支票也是即期支票,可以在消费领域广泛使用。经济学家介绍,个人支票与现金、支付卡相比优势明显,其最大优势是安全性、方便邮寄和有利息收入

个人支票优点
    用现金消费灵活方便,但丢失之后很麻烦。因此在国外,现金主要用于小额支付,大笔现金交易主要集中于贩毒、走私等非经济活动。与现金相比,个人支票使用时必须有付款、收款双方的签字或印章,每一笔交易在银行都有记录,丢失后可立即挂失,即使在挂失前钱被取走,也比较容易查出钱的去向。同时,用支票意味着钱从银行一个账户上转到另一个账户,没有利息损失,且省去了点钞票的麻烦,避免了钞票在周转中的磨损。通过邮寄支票进行付费的方式也减少人们到水电公司、房管所的时间。支票的使用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

    随着个人信用卡的普及,个人支票的作用似乎在弱化,国外甚至有专家提出逐渐用信用卡取代个人支票的观点。信用卡的确具有网络划拨、更节省时间的优势,但信用卡储存的信息在消费时可能会被别人盗取,而且人们目前用银行卡的额度会有一定的限制。而支票与普通支付卡相比,其不可取代的优势是,支付卡通常只能用于持卡人对机构的支付,“但标准化支票可用于人对人的支付。支付卡通常只用于瞬间支付,但标准化支票可用于延期支付。此外,标准化支票还可以具有可邮寄、可背书转让等支付卡所不具备的特点。万一发生丢失,挂失即可。

    因此,与信用卡相比,个人支票相对更安全、更方便大额买卖,两者在未来谁更占优势还很难判断;从国外经验看,对支票的需要可能甚于对支付卡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70%的交易活动通过支票方式,余下的30%通过现金和各种支付卡等。如果国内银行机构开发出面向全社会的成熟的支付服务,那么不仅国内客户基础不大会受到外资银行侵蚀,而且还可以强有力地吸引外资企业客户。
    专家建议,在中国,政府不必向社会发布命令,仅仅需要首先对公务员队伍开始支票化支付行动,支票方式就可以很快为各界知晓。

信用体系成为个人支票瓶颈

    对中国人来说,个人又票是既熟悉又陌生的东西。个人支票可方便资金结算,促进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又是国际通用和流行的支付手段。但我国的个人支票业务为什么长期空白?现在为何又浮出水面?

    据专业人士介绍,中国从1986年开始试行个人支票,广州、上海、深圳等7个城市为试点城市,主要是针对个体工商户。但由于需求原因,停顿了一段时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城市开始继续推行,但总的来说,目前个人支票效果不佳,使用量非常小。对此,银行业专家分析,使用不方便和社会信用环境体系没有建立起来,个人支票信誉度差,是个人支票无法得到普及的关键原因。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可以为个人支票的使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但目前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问题较多,因此,为了确保支票交易的安全,收款单位必须在确认支票有效并完成银行清算后才可以完成交易。而银行的清算是在每天下午4时,这意味着如果商家严格依法行事,个人支票使用者在交了支票后,还不能立刻提货,必须等商家确认钱款到账。这样,消费者往往跑两次以上才能真正买到货物。专家认为,这是对信用的一种扼杀。支票本来就是信用体系的产物,签支票付款就是一种承诺。但现在收支双方的经济活动都在不信任的基础上进行,说明整个社会信用很不好。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资金结算发展的必然趋势,个人支票业务对于个人及未在银行办理基本结算账户的个体户、私营业主等自然人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如果他们使用个人支票办理结算,就可不用为因大量使用现金不便而苦恼了。但由于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导致个人支票没能推开。其中,有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客户的因素。

    银行在推行个人支票业务上态度不积极,主要是对客户支票签名的真伪辨认和审核难度较大,有时同一个人几次签名不同,容易发生差错和支付风险。与其他业务相比,做个人支票业务既承担风险,利润又小,银行对此缺乏积极性。再加上社会、政府和银行对个人支票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人都不了解个人支票的作用,所以个人支票使用量很小,如广州,一天的支票使用量是20多万笔,个人支票使用量仅100张左右。

    个人支票不仅适用于个人支付,还适用于没有商号的个体工商户。他们应该是使用个人支票的主体,但他们却很少使用。中国百姓支付习惯偏好现金,有些地方或个人愿意使用个人支票,但多数接收单位不敢接收,怀疑支票的真假、是不是空头支票等,都使个人支票不受青睐。而大多数私营业主也表示,一般不会接受个人支票,因为担心空头支票或假支票,还是钞票来得实在。另外,个人支票兑现必须到开出支票的银行办理,而现金交易则便于逃税,另外,账户上的钱有多少一目了然——很多人怕露富。

    另外据了解,个人支票与企事业单位的支票功能相同,但各地在使用个人支票上都有不同的限制和规定,银行把办理门槛定得很高:金额上有限制、在有些地方不能使用等;需要最少l万元的存款、月收入5000元以上等条件。例如,为了控制风险,深圳工行把个人支票的客户定位在日均存款5万元以上,也就是说优质客户才能开立个人支票账户。据深圳工行介绍,个人支票业务重新“包装”后至今只有约100个客户开立了个人支票账户,完成交易额近100万元。

    有关专家认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可为使用个人支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据介绍,其他国家和地区已建立了健全配套法律法规,对个人信用的管理和处罚非常严格,如新加坡规定,如果单位和个人签了空头支票,就不能在成为法定代表人和老板。在澳大利亚,留学生或短期居住的入,都可以开个人支票户,但如果谁签发过空头支票或有不良记录,当他回国时,机场不卖给此人机票。在欧洲,如果上了不良记录的黑名单,所有的单位、个人都不和该企业或个人打交道,要重新登记开办公司也非常困难。在美国,通过银行的托收和清算等一系列手续,最长的到账期是一个月,支票签发人就可合理占用这段时间的资金,所以美国人喜欢使用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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