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001会计网! 网站地图

首 页 会计资讯 财税政策 出纳知识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会计考试 会计基础 投资理财 财会文库 
 
您的位置:001会计网 会计百科正文

定向增发



本词条有如下别名:非公开增发

上市公司面向特定的投资者,一般为机构等增加发行一批股票,这种行为称为定向增发,又称非公开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但是,作为两大背景下——即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和股改后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项新政,如今的非公开发行同以前的定向增发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中国证监会规定非公开发行,除了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以及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外,没有其他条件,这就是说,非公开发行并无盈利要求,即使是亏损企业只要有人购买也可私募。

  定向增发一般意味着利好,只有看好上市公司的前景,机构才会购买这个公司增发的股票,否则自然无人问津。



更多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