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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

目录
1 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
2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3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4 提取折旧的确认
5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的复核

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

  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预期使用的期限。有些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也可以用该资产所能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数量来表示。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会计实务中,处于更新改造中的固定资产不需计提折旧,处于大修理中的固定资产的需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供选择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提取折旧的确认
  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应根据固定资产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生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企业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的复核
  (1)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复核

  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并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企业对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所作调整也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复核

  企业应定期复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如果因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而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应在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报经批准后改按新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对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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