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 福费廷(Forfaiting)
目录 1 福费廷概述 2 福费廷业务的内容 3 福费廷业务的主要特点 4 福费廷的优势 福费廷概述 福费廷:或称为无追索权的融资,又称买断,包买票据,英文为Forfaiting,最初源于法语“a forfait”。指延期付款的大宗贸易交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的,并按不同的定期利息计息的,通常由进口商所在银行开具远期信用证(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的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是独立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无追索权地售予出口商所在银行或大金融公司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它是一种为出口商贴现已经承兑的、通常由进口商方面的银行担保的远期票据服务,属票据融资。通过以无追索权的方式买断出口商的远期债权,融资银行或大金融公司对已经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向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提供票据贴现,这样出口商能够立即回笼资金,使出口商在获得出口融资的同时,消除了出口商因远期收汇风险及汇率和利率带来潜在风险。在国内也将这种方式称为包买票据业务,而融资商通常被称为包买商。
福费廷是一种以无追索权形式为出口商贴现大额远期票据提供融资并能防范信贷风险与汇价风险的金融服务。二战后瑞士苏黎世银行协会首先开办福费廷业务,自1965年以后,从西欧国家开始推行,近些年来尤其在德国、瑞士、东欧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设备贸易中得到发展。据统计,全世界年均福费廷交易量占世界贸易额的2%。目前,这一在欧美国家广泛使用的出口贸易融资手段已在中国流行。
福费廷作为一种灵活简便,有效的融资方式,在国际市场上发展非常迅速。对优化我国出口结构,改善企业资金流动状况和加速我国银行国际化的进程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是我国贸易融资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外资银行也有意把这种业务推广到我国,开始了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抢占中国福费廷业务“制高点”的争夺战。
福费廷业务的内容 福费廷业务包括自营业务、转卖业务及转买业务。
自营业务是指自融资日至付款到期日在180天(含)以下,且承兑行/承诺付款行在银行有金融机构额度,建设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对该应收款进行无追索权的融资。
转卖业务是指自融资日至付款到期日在180天(含)以下但承兑行/承诺付款行在银行无金融机构额度,或自融资日至付款到期日在180天以上,由银行将应收款卖给其他金融机构。
转买业务是指自融资日至付款到期日在180天(含)以下,且承兑行/承诺付款行在银行有金融机构额度,银行根据其他金融机构的要求对该应收款进行无追索权的融资。
福费廷业务的主要特点 1、福费廷业务中的远期票据产生于销售货物或提供技术服务的正当贸易,包括一般贸易和技术贸易;
2、福费廷业务中的出口商必须放弃对所出售债权凭证的一切权利,做包买票据后,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而银行作为包买商也必须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
3、出口商在背书转让债权凭证的票据时均加注“无追索权”字样(Without Recourse),从而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包买商对出口商、背书人无追索权;
4、福费廷业务融资期限可以是短期或长期,按照票据的期限一般在1-5年,属中期贸易融资,但随着福费廷业务的发展,其融资期限扩充到1个月至10年不等,时间跨度很大;
5、传统的福费廷业务属批发性融资工具,是100%合同金额的融资,融资金额由10万美金至2亿美金,可融资币种为主要贸易货币;
6、包买商为出口承做的福费廷业务,大多需要进口商的银行做担保;
7、出口商支付承担费(Commitment Fee),在承担期内,因为包买商对该项交易承担了融资责任而相应限制了他承做其他交易的能力,以及承担了利率和汇价风险,所以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福费廷的优势 1、对单据文件的要求简洁明了
2、出口商享受固定利率和无追索权贴现,并将一定的成本纳入销售价格,同时又将所有信用风险、汇率风险、国家风险转嫁给包买商
3、能够提供卖方信贷,使产品更具吸引力
4、改善出口商的资金流动状况-----把信贷交易转为现金交易,而出口商的资产负债表中不会增加应收帐款、银行贷款或或有负债
5、出口商从银行获得无追索权贴现款后,即可提前办理核销及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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